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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桂兰 我于2000年2月1日进京上访,被县拘留所非法关押33天,于2000年3月8日被保出。取保出来后,县的干部、派出所一次又一次地到我家紧逼,以送劳教相威胁,后来由于不写保证书,我再一次无辜被派出所从家中抓走,送到教育转化中心,转化中心条件恶劣,当时我说不转化,他们就毒打。后来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在人心的驱使下没有正确地对待磨难,被邪魔钻了空子,违心地写了保证书和所谓认识,并对其他学员造成了不良影响,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同修。后来自己悟到了自己的错误,为了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,我于2000年12月12日被迫离家出走。 我现在郑重声明:以前在教育转化中心、县公安局、派出所等处所写的保证书、认识及一切有损大法的材料全部作废。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弥补以前的错误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2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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