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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耿二凤

    我于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,此后身心都深深受益,99年因進京上访,被非法抓捕,因邪恶的迫害曾妥协,说过放弃修炼的话;2001年被非法劫持到收容所,关押40日,在放弃修炼的“保证书”上签过名。与此期间,邪恶之徒还经常到家骚扰。在邪恶的恐吓下,在自己执著心的带动下,在“保证书”上签过名、盖过手印,犯了大法弟子不该犯的错误,对不起师尊的慈悲苦度,没有负起大法弟子应负的责任,为之深深痛悔。现在此严正声明,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在法中勇猛精進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跟上师尊的正法進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5月2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4/9207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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