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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立春

    我是1996年开始学法的,99年7月20以后,因進京护法,讲清真象,多次遭到非法迫害。由于学法不深,在99年10月被非法关押期间写了“保证书”;2001年被非法劳教期间写了“保证书、悔过书、揭批书”;2002年还毁了同修寄给我的一部经文。在师父慈悲苦度和同修的帮助下,我明白了自己在旧势力控制下对师父、大法犯了罪,阻碍了正法,特此严重声明过去所说、所做一切对大法不利言行全部作废。跟随师父,完成大法弟子救度众生的使命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1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4/9207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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