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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罗珍秋

    我现年72岁。2001年有人举报我是修炼大法的,居委会来了两个人叫我参加洗脑班,并且给我一张表格看,说是如果不参加洗脑班就在表上签字承认“不修炼法轮功”。由于自己一时糊涂认为自己当时没炼就签了字。后来有同修跟我切磋才意识到做错了,可是由于自己一直没有对此事重视起来,也没有写声明。现在我要补上严正声明,在高压下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4/9207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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