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何梅华

    我在旧势力的迫害、邪恶之首的高压下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对法不坚定,思想迷惘,有严重的亲情执著及害怕心理,做了对不住大法的事。我犯下了撕毁火化大法书籍及师父的法像的大大罪过。现在弟子后悔莫及,现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。我今后一定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精進弥补,走好走正大法弟子应该走的每一步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4/92077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