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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艳洪 99年7.20以后,由于自己怕心重,没有在法上认识法,在邪恶警察的恐吓下,在拘留所、派出所写了“保证书“,在此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言行全部作废。做一名真修弟子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4/9207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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