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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罗福洲

    我是96年得法的,因我亲身感受到大法的神奇,所以我一直遵照师父的教导,学法炼功修心性,做大法弟子应做的一切,对大法坚定不移。1999年7月20日开始打压法轮功,我根本不相信媒体宣传,一直遵照师父教导的做好三件事。虽然元旦将到,我还是于2000年12月29日到北京正法,当时我和200多人被抓到看守所,把我的钱物全部没收。在水泥地上用冷水喷我身上,打我,叫我写“悔过书”,我不写并向干警洪法。回来又把我抓到看守所一个多月,叫犯人打我,我没写“悔过书”,也没签字,就放我回家了。这5年中,市610、市局和镇派出所抄我家5次,有时一次就来8个人抄家。在教养所洗脑班有一个多月。这一个多月我主意识不清而被迫洗脑。出来后我重新学法,感到被洗脑犯了大错,我幡然醒悟过来,又回到大法弟子的洪流中来,坚定按照师父教导的去做,做好大法弟子在正法时期应做好的三件事。想起在洗脑班的言行,我很痛心,悔恨自己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在洗脑班我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今后要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,加倍补偿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5/9213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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