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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杨桂兰、宋翠兰

    我们是1997年得法的,由于学法不深,99年7.20以后,曾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,曾向派出所写过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还毁过大法书。现在我们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的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作废。所说的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话作废。以后我要多学法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决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一定要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2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3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5/9213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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