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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佟振兰

    我于1996年8月有幸得法。当99年7.20邪恶势力铺天盖地的压力下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人心太重,在变异心理的驱使下,不但口头上表了态,而且还写了书面“保证书”,并还为没有书写能力的同修代写了“保证书”。所有这一切,都是严重破坏大法的行为。在此,严正声明:过去在被迫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努力做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.11.29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5/9213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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