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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蔡淑华 7月4日下午,我和同修去做真象,回来时由于群众举报,被派出所恶警以检查车证为借口把我们三人劫持。一同修正念走脱,我和另一位同修被非法关押在第二看守所15天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在被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决心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严格要求自己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5/921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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