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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培亭

    我于1997年6月在我女儿的引导下得法,回家后即参加集体炼功,在我炼功的第二天,奇迹就出现了,我多年两腿麻木,严重时行走十步八步必须坐下休息一会再走,结果第二天两腿感觉一点不麻了,而且走路再也不用坐下休息了,就这样更增加了我坚持炼功的信心。自此以后我天天早晨参加集体炼功,白天读书学法,从未间断过。以前多年的肺病也好了,两年来身体非常健康,从未服过一片药。然而万万没有想到的是,这样好的功法,1999年7月20日江魔头为首的对法轮功進行全面的非法镇压。99年7月22日早晨我和往常一样去炼功,待到上午8时,在市府前集结了10多辆公检法的小车,警察们把炼功人不分青红皂白的连拖带拉的强行拖上了警车,在这些警察的胁迫下,把炼功者送進了洗脑班,就连我这80岁的老人也不例外。而我就是不明白,我们炼功的确起到了强身健体,并且还为国家省下了大笔的医药费,方且也没有碍着谁,为什么要这样。在洗脑班他们逐一给每个人登记,为了不给单位和家人找麻烦,我登记时用了一个代名,单位写的个体户,后来他们查到我所在的单位,通知单位和家人来领。回家以后,单位接到上边“通知”,下令所有的党团员不准炼法轮功,单位来人轮番做工作,当时为了不给单位和家人找麻烦,违心的在他们写好的“七条”的规定上签了名,也违心的交出了《转法轮》一本和炼功带一盘。以上之事在我的心里一直不平静,尤其是看到师父的经文,深觉内心有愧和内疚,深刻找到自己还是一个“怕”字,为了在修炼的路上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,故在此声明所谓的签名作废。今后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6/9217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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