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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玉珍

    我现年47岁,97年修炼法轮功,通过几年的修炼,使我的身心得到了健康,千言万语无法言表。自99年法轮功被邪恶的谣言诬蔑后,使我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,我决定走出家门向世人讲清法轮功的真实情况。结果2001年1月被公安非法抓捕并判刑四年。在此期间我深知法轮功是让人做一个好人、一个更好的人,按照真、善、忍的标准严格修炼心性,可是由于当时的邪恶势力非常猖獗,不断的给予精神上的压力,在这种环境下,也是因为自己的怕心和各种执著使我误入歧途,走入了邪悟。在这几年中,我每天都在痛苦中度日,每当让我写“揭批材料”时,我感觉心在流血。为了掩盖自己的执著和怕心,违背着自己的良知,违心的写过“悔过书、保证书、和揭批”等之类的材料。每当想起这些,我的良知总是受到谴责。为此我提出声明,自己在高压、邪恶、迫害下所写的“三书”全部作废。今后,我决心要在大法中坚定的修下去,以法为师,严守心性,做好我应该做的一切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2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6/9217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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