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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陈美娟

    我今年70岁,得法前一身病,学炼法轮功仅仅半年,一身病不治自愈。1999年7.20之后,邪恶的江氏集团,逼着修炼者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,只要是写“不炼了”,就可以了,我不写,老伴却替我写了,我当时并不知道,只是认为不是自己写的,不算数。可是后来我在抱轮或打坐时,总是静不下来,脑子里老是闪出“不炼了”三个字在干扰我。我觉得应该严正声明作废。彻底铲除这些干扰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我老伴替我写的“保证书”不代表我的意愿,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时时刻刻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,做好师父要求的正法修炼中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6/9217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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