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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宋贤

    我1997年8月得法修炼,身心受益。二年后因狂恶天翻地覆的非法镇压法轮功,迫害大法弟子,我曾于2000年6月在当地派出所及在单位党员大会上、在2001年两会召开期间邪恶把我送到洗脑班,在高压下,所说、所写的背离大法和不敬师父的错事,我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负面影响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助师正法,坚信师父、坚信大法,走好正法修炼的路,精進实修,坚决一修到底,紧跟师父回家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6/9217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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