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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吴学禹

    我于1999年春得大法,经学法后全家受益。在7.20高压下我写过“悔过书”签过名。2004年因发真象资料,其妻、儿被邪恶非法绑架,同时曾先后三次抄家。又因我学法不深,又有怕心。我配合了邪恶我将印刷机交出,有交上了4000元保释金才将人放回家。以上之过我后悔,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,在此我严正声明:我所做的错事一律作废!并决心坚修大法紧跟师父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6/9217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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