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春勇 2000年10月,我被非法劳教,在劳教所恶警的高压迫害下,做了很多不符合大法的事,还替妻子写了一些违心的东西给地方政府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在被迫害期间我所说、所写以及为别人代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今后时刻保持清醒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6/92177.html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