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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郭玉春 我97年有幸得法。因自己学法不深,正念不足,2001年在看守所违心的写下了“保证书”,给大法造成损失,深深痛悔。现严正声明所写的那些不符合大法的一律作废。今后一定要走正自己的路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助师世间行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2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6/9217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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