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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友桂

    我无论在任何情况、任何环境下,所说、所写诽谤大法和师父的话以及“不修炼法轮功”的违心的“保证”一律作废!洗脑完全作废!从今以后决心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在正法修炼的路上勇猛精進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1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6/9217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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