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邹连花
我于去年四月份和几个功友在外面炼功,被带到派出所后又签名、又照相,现声明我所写保证书及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,坚修大法做师父的合格弟子,努力助师世间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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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2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2/22/82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