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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梅香

    我是96年得法,我每天学法炼功从未间断过,这么多年来我的身心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从内心我真不知如何感谢师父。可是,突然在99年7.20一早公安警察开着110警车拿着电棍把我们学员从炼功点上赶走,接着抄了我们炼功人的家,搜走了大法书籍和师父的像、磁带,说是以后不准炼法轮功了,我们不服,炼功没有错,于是我们几十个学员于2000年去北京上访,中途被公安劫回送拘留所,一关就是三个月。从拘留所出来又進洗脑班,邪恶烂鬼把我年迈80多岁的父母、还儿子、丈夫都喊来了(还叫我丈夫离职,说是帮助老婆写了“保证书”后再来上班,以后再没有叫我丈夫上班,说是老婆炼法轮功的,叫别人代替了他的位置)。我当时写了“保证做一个常人中的于国于民的好人”,610把我写的按他们的意思全部改了,改成了“三书”,还要按照他们改的上台读一遍,我没有把他们改的读出来,他们就叫我不相信大法的丈夫重读一遍,真是邪恶至极。交了罚款,放回家后,我还是做我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,发资料、讲真象。又于2002年我被一个同修举报又抓進洗脑班,邪恶请三个人看守我一个人,每天3~4个邪恶没完没了的审讯、逼着写“三书”。在丈夫拳打脚踢的打骂下,在邪恶的恐吓威逼下,我写了“三书”和一些不利大法的话,交了2千元罚款后放了我,回家后我内心一阵阵剧痛,想起写了这可耻的“三书”,我无脸见师父了,我放不下生死,放不下对亲情的执著,我不配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的称号,可是这千年不遇万载难逢的机缘我不能错过呀,我几次到师父像前发誓,我在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,珍惜师父留给我们的最后时间,我继续做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时刻牢记自己是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,提醒自己要正念正行。我以前所写的“三书”和一些不利大法的话一律作废。那不是我写的,是旧势力的安排,我要全盘否定旧势力对我的一切安排,走师父安排的修炼路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7/9229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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