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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唐志平

    99年7.20以后,街道、派出所几次来我家,有时很晚,逼迫写“保证书”,当时由于学法不深,正念不足,有怕心,虽然在“保证书”上写了我学法炼功后的身体受益,因92年工伤造成颈椎3、4、5间盘脱出,身体不能自理,省内几家大医院治不了的情况下,在学法炼功后,身体好起来,没有吃一粒药的事实,我是大法修炼受益者。大法是教我们修心向善,道德回升的修炼,但同时在“保证书”上按他们的要求签字“不進京、不会功”,“按手印”,我是违心的签字,主要还是我没修去的怕心在起作用,之后多少天心里非常痛悔,这都给自己修炼抹上了污点,实际上是配合了邪恶,这等于助纣为虐。我经过长时间的反思,严正声明,我当时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话以及“按手印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進程。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7/9229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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