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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殿霞

    我是98年得法的,得法后身心健康,多方面受益。在99年7月20日邪恶疯狂的镇压下、在610的压力下,我正念不强、怕心太重,违心的写下了“保证书”,心想:写就写,在家里我还照样学法炼功。现在我悟到,这样本身就偏离了大法。神是不会这样做的,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。师父为我们承受了那么多的苦,而我自己没有做好师父叫我们做的三件事。今天我严正声明:我原来写的“保证书”和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为全部作废。走出人的观念,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,弥补对大法带来的损失,做到正念正行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7/9229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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