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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郑淑霞

    我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。在2000年去北京正法期间,被邪恶抓捕,自己没在法上悟法,而是用了人的情感,在感情的带动下,在分局恶警威逼下,向邪恶妥协了,写了“悔过书”。之后心中非常的后悔,看了明慧网同修的正念正行,真是悲痛至极,心想:这一切都是自己平时没学好法造成的,决心认真学法,做到在法上认识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实修大法到底。所以严正声明:以前我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7/9229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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