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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林吉仁 我今年57岁,1999年6月得法。7月22日江邪恶集团610一群到我家逼迫写下“不炼法轮功悔过书”;在2003年农历正月16日,610邪恶又逼迫我写下“不炼功保证书”。它们走后,我却心如刀割一般难受,我真对不起大法,给大法抹黑,我现在严正声明我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。我要从新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弥补以前不精進的状态,大法坚不可摧,要正念,要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7/9229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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