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淑华、刘丽华、宋淑敏、宋杰、宋元升
我们现严正声明:1999年7.20之后,无论在任何场合中写的一切背离大法的所谓“保证书”及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决心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,一修到底,不辜负师父对我们的慈悲苦度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2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2/22/82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