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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玉华 我99年7月15日得的大法,学法4天邪恶就不让炼了。我虽学法时间短,但身心受益很大。2001年初,公社610强迫我按手印、照相,又按照他们写的字样写“保证”。为了还大法清白,为了清除我学大法中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所做所为,现郑重声明,我写的“保证书”及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7/9229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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