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孙爱民、贾华锋、武雁超

    我们都是98年得法的,得法后身心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,99年7.20以后,由于正念不足,在胁迫和高压下,写了一些所谓的“保证”,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3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7/92290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