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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潘清

    我是1998年9月得法的大陆学员。自1999年7.20大法受到迫害以后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、执著心太重,于2001年7月21日夜被抓,因用电脑打印真象材料而被非法劳教三年。在劳教所内,因怕心的存在,在邪恶的迫使下,违心的写了所谓“保证书、悔过书”;看了媒体对法轮功的诋毁报道,迎合邪恶写了所谓的“体会与认识”。在那期间自己一直很痛心,很敬佩那些坚修大法宁死不屈的同修们,而自己很渺小、可悲,对不起师父,更对不起师父给予自己的一切。回来后,自己决心悬崖勒马,抓紧学法,实修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走好修炼的每一步。我严正声明,劳教期间在邪恶胁迫下写的“保证书、悔过书”,所谓的“体会和认识”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努力学法,用自己的行动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和影响,紧随师父修炼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8/9229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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