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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棣

    1999年7月的一天,居委会叫我写了几句话,她说写什么都行。我写到:“我是一名共产党员,7.20后每天看电视提高认识,今后要参加一些对社会、对自己都有益的活动。”虽然我内心想着: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,可是行为上却配合了邪恶。这件事不应该是一名大法弟子所为,因此特将上述所交给邪恶的一段话声明作废。要认真做好师父要求做的三件事,做一名真修大法弟子,在正法路上勇猛精進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8/9229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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