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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包斯琴高娃 我28岁,98年5月得法。2004年10月5日進强制洗脑班。在长达50天与世隔绝的日子里,在高压迫害下,由于对法的认识不足,被迫写下了“三书”等背叛法的东西。现声明在洗脑班所说、所写一切作废!坚定大法,坚定修炼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1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8/9229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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