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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陈春仙

    修炼法轮大法之前,我是一个双目失明的病人,1997年喜得大法之后,我很快的重获健康!1999年邪恶的江氏集团疯狂迫害大法,使我们失去了一个合法的炼功环境,我和同修進京上访,为大法讨个公道,为争取宪法赋予我们信仰自由的权利,不幸被恶警抓住,酷刑迫害。后被绑架回当地,非法关押3个多月,我受尽酷刑迫害,并被高额罚款,并逼迫我丈夫写下“三书”,然后又转入洗脑班继续非法迫害。现在我严正声明,我在邪恶迫害之下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9/9232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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