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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姜敏

    一九九九年“7.20”以后,因自己学法不深,信念不足,同时掺杂着怕心,听信了报纸、电视上的宣传,随和了单位领导的安排,写了不该写“不再炼法轮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还说了不该说的话。通过这段时间的学法,自己认识到了这完全错了,这不是大法弟子做的事,这是对师父最大的不敬,自己深深感到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今天我要放下包袱,轻装上阵,决不让旧势力钻空子,做好师父交给我们大法弟子要做的三件事。特此声明: 7.20以后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9/9232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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