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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胡兴彩 我现年66岁,于1996年有幸得大法,当时由于个人学法少,悟性差,在99年7.20大法遭受邪恶非法镇压时期,我个人违心的抄写了当地邪恶提前代大法弟子写好的所谓“跟××党走”的保证书,从而给大法造成了负面影响。现在我悟到当时虽是违心之举,但这是非常错误的,在此严正声明作废。今后我要严格按照师父讲的做好三件事,多学法、炼功、讲真象,发正念,做师父合格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1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9/9232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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