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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赵书梅 我71岁。99年7.20邪恶迫害大法以来,邪恶逼写“保证”。因我不认字,没写书面保证,可在压力下做了“口头保证”,书面保证由单位和乡政府代写的。自己虽只是“口头保证”,认识到也不对。现在声明,那一切都作废。我一定要跟师父好好修炼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9/9232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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