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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乃英

    在1999年7.20以后,我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,我在此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,我将彻底与旧势力决裂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,做一个堂堂正正的真修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9/9232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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