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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诺惠、李焕珍 1999年7.20后,我在单位的强迫下交过大法的书、炼功带、老师的法像,这些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现严正声明作废。要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,从今以后我要深入学法,做好师父交给我们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9/9232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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