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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兴付 1999年7月20日以后,我在派出所强制下,违心的写的“保证书”,和家人替本人说的“不炼功”等不符合修炼人标准的一切言行,一律全部作废。今后要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29/9232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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