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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黄正兰

    我于98年12月得法。于2000年再次到北京天安门上访,被判刑四年。在监狱的那层层邪恶势力的高压威逼、欺骗下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自己有漏,顺水推舟的邪悟还认为自己在法上,从而被洗脑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,给自己留下了污点。刑满后加强学法方知自己错了,在此,我真诚的向师父忏悔:决不再误入歧途,一定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精進不停。同时严正声明:被旧势力高压威逼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30/9242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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