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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郑小明

    我97年得法,身心巨变,明白了人生的真正目地是返本归真,我感谢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。由于在劳教所里受到了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,做出了作为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,也绝对不能做的事情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师父让我们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按照大法、正法的要求去做。特此声明自己在高压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尽自己最大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不辜负恩师的慈悲苦度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30/9242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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