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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木春、张杏珍

    在旧势力及江氏邪恶集团的残酷迫害下,由于缺乏坚强的信念,没做到坚信师父、坚信大法,交了师父的书,违心的写了“保证”,做了些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,有失大法弟子尊严的事。我们现在严正声明: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全部作废。从今和旧势力彻底决裂,加倍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2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30/9242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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