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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豪 我以前在学校考试中所写的对"法轮功"有害的文章及在集体签名中我所签的字一切作废,今后一定尽心尽力护法,并加倍弥补所犯的错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6月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6/14/1208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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