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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玲

    99年向派出所写的“不学法”的保证书,在此声明作废。这都是旧势力的安排,我不承认。我要从新走入师父安排的正法修炼中来,做好三件事,做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1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30/9242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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