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蒋珍梅

    1999年7.20后,我老伴(大法学员)单位要炼法轮功的人都要缴大法书,在单位的压力下,主要还是自己学法不深,又有怕心,老伴决定要向他单位缴一部分大法书籍,我同意了,大法书是宝书,是天书,我犯了大罪。1999年12月底因去北京上访,被派出所抓回,治安拘留15天,我签了字。2004年5月,因贴大法标语被抓,在拘留证下我签了字,这等于认同大法弟子被抓、被关,现声明作废。2004年初参加派出所办的洗脑班,嘴上说我要继续炼法轮功。因我有许多病,我都炼好了,洗脑班结束时写对大法的认识时,有怕心,没有堂堂正正的直接写要继续炼法轮功,而是绕着弯写,我写的“认识”声明作废。2004年3~4月份的一天,大概晚上11点钟左右,我已睡了。派出所警官(管我的户警)把我抓到派出所,要我写“不去北京,不串联,不发传单”的保证。我坚决不写。她说不写就不能回家,我儿子也逼着我写,在派出所呆了两个多小时,我没写就回家了。我想一定是我儿子给派出所写了“保证”。我问他不说,他说他没有写什么。现在声明儿子向派出所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2001年1月份,我被绑架去镇的洗脑班,我在洗脑班第二次绝食时发生病态,心动过速等状态。洗脑班通知我家属去接我回家,我女儿给洗脑班写了“监督我不与功友串连,出门要有人陪着”的保证。此保证声明作废。2000年11月份,社区主任与书记,拿着表到我家要我填表,说填了表就解脱了,再没有什么事了,我说我没有要解脱的事,我不填,后来社区主任拿表给我儿子,要他填表。他儿子刚考上警校去开学了,我儿怕社区找警校把他儿子退回来,瞒着我填了表,那表上还要贴我的照片,我女儿有我和我老伴的合照,她就把我和老伴二人的合照中把我的像提出又照了照片贴到表上的。我老伴极力反对。过后老伴把这事告诉我的,我很生气,但已经上缴了,当时我就想,反正不是我填的表,现在想起来,那填的表一定是我已经被洗脑的表,不然怎么还要贴我的照片呢?我儿子为我填了表,他是造了大业的,我自己也有责任,现在特严正声明,儿女为我填的表作废。以上我自己的错误和家人为我写的“保证”和填表的错误一律作废。讲清真象,救度众生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31/92539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