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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勋锐 我现年80岁。在1999年7月20日午后,我正在家中学习时,突然被派出所警察叫门卫把我骗出说:“有人会我。”在没让我穿好衣服的情况下,就被带上警车,把我秘密绑架在一饭店内非法关押2天,并经多人轮番审讯,采用欺骗、哄、诈、黑等卑鄙手段联合审问。1、在高压下、在我神志不清时违心的说了“不炼法轮功、不上京、不上访、不串联、不组织”的“认识书”,并在他们的非法审讯笔录上签了字,按了手印。现认识到这全是错的,是对我的迫害,现严正声明上述的一切彻底作废。2、在高压下、在我神志不清时,被逼迫违心的交出了我个人与各地的通讯录以及总站下发的通知等,还交出了录像带、录音带各一套和法轮章160余枚以及大法书籍6箱多,还有师父的大小法身像数张,现严正声明以上的所作所为全部作废。3、有2次深夜突然袭击,我被非法关押的地方,十几个警察突然跑步而来把我团团围住,他们急促的脚步声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,整个房间充满了十分恐怖的气氛,紧接着左右两侧十分刺眼的万字闪光灯不断的摄像2次,我也违心的配合了,现严正声明上述做法全部作废。4、回家后,警察让我随叫、随到,外出请假,早晚汇报,在怕心的作用下,我违心的答应了他们提出的所有要求。以后几十天都经常被警察无故的非法传讯,我都违心的去了。突然有一天通知我按时到党委办公室,我又违心的去了,在区委书记和公检法的人让我谈对法轮功的认识,我也违心的配合了。不久又来了一位干部大家都站起立,经介绍说他是代表市委书记来听讯的,结果是市委书记的秘书,他信口雌黄的说了一些诽谤大法、诽谤师父的话,我也没有做到一个大法弟子该做的,没有尽到维护大法应尽的责任,在此严正声明上述的所作所为全部作废。5、我过去所说、所想、所写、所做不符合法轮大法法理的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坚决走师尊安排的正法之路,用实际行动加倍弥补我过去给大法所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31/9253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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