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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丁洪群

    我是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。自1999年7月20日以后,公安干警对我们的迫害从来没有停止过。2001年2月下旬的一天上午,突然家中来了几个人,自称是公安局的,来了解法轮功的情况。我当时向他们洪法,说炼功好,炼功以后从来没有吃过药打针,还在炼。公安人员没有按我说的做记录,而是写的“不炼了”,因为当时他们制造了一个假象,他们来的时候是几个人,后只留下我一个人在家,那个记录上却写了几个人的名字,实际只有我一个在。我以为是为了应付上面,是假的,只是应付一下就签了名。那人走以后我就后悔了,我不该签名,我受骗上当了,我是受迫害的。也是我学法不深,当时听从了邪恶的指使和要求,给大法造成了一定损失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当时邪恶干警别有用心的胡乱纪录和我在“纪录”上签的名全部作废。坚定跟着师父走,听从师父的安排,堂堂正正修炼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31/9253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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