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芦淑玲
由于学大法不深,做过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情,写过“保证”,现在声明作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6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6/14/120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