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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周宏远 我2002年得法,得法不到两年身体的疾病全好了,心性也提高了。我每天学法、发正念,常常出去讲真象。2004年10月8日在讲真象时被派出所抓去。我在口供上盖了手印,后又送到镇派出所,由于学法不深,又有一点怕心,派出所的人叫我不要念“真、善、忍,法轮大法好”,问我听到没有我答应听到了,也在口供上签了名,盖了手印。问我法轮大法好不好,问我信不信,我当时只想应付。过后很后悔。我对不起师父。师父,我错了!我现严正声明:我在派出所盖的手印、签的字和说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!我要做好三件事,用实际行动来回报师尊的慈悲苦度!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31/9253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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