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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严元蓉

    2004年10月居委会说市610要被抓过的大法弟子在“保证书”上签名,不签的就抓去洗脑班,街道办事处“综治办”与社区居委会要我在“保证书”上签名,被我当场严厉拒绝,可丈夫(常人)怕我被610抓進洗脑班遭迫害说:“你不签,我帮你签。”我坚决反对,我说:“修炼是我个人的事,你不能签,我修‘真善忍’,做好人,没错,我自己说了算,拒签。”后来得知在我本人不知道的情况下,丈夫背着我在“保证书”上代我签上了我的名字,并盖上了他的手印。在此我严正宣布丈夫代签的“保证书”及盖的手印全部作废。同时声明在各种场合所写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语言、签字作废。全盘否定一切迫害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31/9253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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