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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姜彦庆

    1997年得法的,对大法有较深的认识,从心里说法轮大法好。可是99年7.20受到旧势力的迫害,我也受到它们的审查。在它们的欺骗之下,我说了今后“不炼了”不该说的话,并把大法书扔了。现在,真是追悔莫及。为此我要奋起直追,做好三件事,多学法,向内找,我一定不再辜负师父了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1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31/9253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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