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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邸文柱

    2001年3月1日派出所警察把我给绑架到洗脑班,由于学法不深,正念不强,人心凡重,没经受住邪恶的威逼迫害,违心的说了一些不符合修炼人标准的话,写了“保证”。2001年4月下旬,610办公室强行将我带到派出所按了手印。这是与大法相背离的行为。我现在严正声明,自邪恶迫害5年多来,自己所说、所写、所做不符合大法要求和标准的一切行为全部作废。重新做好,走好以后修炼的路,正念正行,放下一切人心,更好的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31/9253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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