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邸文柱 2001年3月1日派出所警察把我给绑架到洗脑班,由于学法不深,正念不强,人心凡重,没经受住邪恶的威逼迫害,违心的说了一些不符合修炼人标准的话,写了“保证”。2001年4月下旬,610办公室强行将我带到派出所按了手印。这是与大法相背离的行为。我现在严正声明,自邪恶迫害5年多来,自己所说、所写、所做不符合大法要求和标准的一切行为全部作废。重新做好,走好以后修炼的路,正念正行,放下一切人心,更好的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2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31/92539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